Talk:蓝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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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编辑] 註冊商標名 vs. 譯名
雖然Bluetooth無論在命名之初的原意或是字義上,稱為藍牙都比較正確,不過既然藍芽™這名字是擁有技術的廠商正式註冊、有掛TM標誌的,還是應該要在內文中作解釋,畢竟這是商業考量而不是某某人『執意』要怎樣云云。--泅水大象 15:19 2004年12月3日 (UTC)
- 好象在中国大陆没有注册成功。--[[User:Zy26|zy26 (Talk)]] 05:15 2004年12月4日 (UT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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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看了該公司大陸版的官方網後,發現的確是寫著『藍牙』而非『藍芽』,有趣的是,台灣這裡的官方網站上從頭到尾沒有出現過『索尼愛力信』這種中文翻譯的名字,全都是『Sony Ericsson』或『Sony與Ericsson』,讓人很困惑到底Sony在台灣是該翻譯成『索尼』還是以前常用的『新力』呢?--泅水大象 12:20 2004年12月4日 (UT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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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好像台湾官方网站还没有正式译名,暂且不翻译或者按照习惯好了。--[[User:Zy26|zy26 (Talk)]] 23:47 2004年12月4日 (UT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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